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业务,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不得从事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业务。本办法所称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,是指对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。取得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,受法律保护。
第一章 分类与分级: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、承修、承试三个类别。取得承装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。取得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。取得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。
第二章 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和五级。取得一级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业务。取得二级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业务。取得三级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 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业务。取得四级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 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业务。取得五级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 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业务。